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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202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10-30 15:51:12   浏览次数: 次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投身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均含课程思政专项以及一定数量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项目

1.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具体立项数量。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拟立项20项,在重点项目中设立4项“课程思政”专项,重点项目推荐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立项范围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的立项宗旨及重点范围

2.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主持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含主持)两个项目。

3. 项目负责人需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需由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推荐,并填写《申报资格推荐表》。

4.承担有校级和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英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工科、新文科项目等)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研究周期

校级、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教务处将按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时须完成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同时达到学校的结项要求(见附件)。项目成果须为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公开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的论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资源、教学管理制度、师生获奖证书等与项目高度相关的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申请人将《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11份和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命名)交本人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级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41115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到邮箱hgujyk@163.com。不接受个人申报。


关于申报2024-202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https://jwc.hgu.edu.cn/info/1129/31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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