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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添加时间:2023-08-31 09:03:13   浏览次数: 次    【    打印   关闭窗口

电子信息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代码:085400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开放、创新、“资源环境+信息”的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电子信息领域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工程伦理规范,身心健康。
    面向产业和领域需求,具有电子信息工程方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行业相关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能够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顺利阅读本领域国内外工程科技文献,并运用于所从事的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
二、培养方向
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培养能够将信息、通信、控制、人工智能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研究信息获取、传输、处理的理论、方法及其在智能系统中的应用,主要培养方向为智能传感、嵌入式系统、图像采集与处理、复杂工程系统设计与实现。
2.计算机技术
    培养具有扎实的计算机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综合运用计算机科学理论、各种应用技术以及工程方法,能够将计算机技术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并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初步形成了嵌入式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开发、机器学习在地质学和医疗等的应用等研究特色。
3.人工智能
    培养掌握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技术和方法,能够熟练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自然语言处理、图挖掘、计算机视觉等方向的任务,具备利用各种智能技术解决各领域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可承担各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相关的技术或管理工作。
4.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培养掌握大数据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技术和方法,能够综合运用数据清洗技术、数据预处理技术、多源数据融合技术、异构数据融合技术、大数据的智能分析技术、大数据的智能处理技术以及大数据的可视化技术开展大数据领域创新性研究和工程应用,具备大数据分析处理与应用能力解决各领域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可承担各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相关的技术或管理工作。
5.网络与信息安全
    培养掌握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实践和系统开发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能力、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现代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服务计算、现代密码学、信息系统安全、区块链、网络空间安全等。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含休学)。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 1 年,专业实践及撰写学位论文时间约为 2 年。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全日制硕士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以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强化实验实践类、研究方法类、技术发展前沿类等应用型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注重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本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培养工作注重实践环节,与电子信息工程领域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实践性课程,加强实践训练环节,按照本领域专业实践要求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本专业实践相结合,选题应来源于电子信息工程领域的生产科研问题。企业导师深度参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中,其中包括不限于(1)专业学位课、选修课授课;(2)工程实践项目的选择与启动;(3)复杂工程问题的挖掘与解决方案研讨;(4)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答辩;(5)中期答辩;(6)学位论文的正式答辩。在答辩委员会的设置中应包含企业导师。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以   16   学时为   1   学分,总学分达到   32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公共学位课 2 学分,公共选修课 4 学分,专业学位课 10 学分,专业选修课程至少 10 学分,专业实践 6 学分。课程设置见表 1  
 
    1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课程设置表  
 
注: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入学的研究生应选修不少于两门的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学习态度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平时表现;(2)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分完成情况;(3)实践及科研能力;(4)身心健康状况等。中期考核通过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专业实践熟悉相关行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工程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并结合实践内容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工作。专业实践内容由校内外导师共同决定,具有 2 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6 个月,不具有 2 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1 年。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计划、撰写总结报告、提交实践成果,经集中答辩综合评审合格后获 6 学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 1 年。      
(一)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进行,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联系,具有明确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应用价值。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中期检查      
    结合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检查其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论文数据资料完备程度、所采用研究方法的可行性及分析效果、下一步论文工作进度和预期成果、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并提出修改建议。      
(三)学位论文外审      
    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主要审阅研究生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情况和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等;学位论文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同意后进行外审,每篇学位论文要由两名校外评审专家分别匿名评审。      
(四)学位论文答辩      
    由本学科专家和相关企业专家组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定,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必修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学位授予依据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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